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貴公司(鄉林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)申請註銷專任工程人員王永強 君(身分證統一編號:D1216****;建證字第3045號)受聘登記壹案,合於規定准予註銷受聘,請查 照。

刊登日期:2024/3/11
發文日期:2024/3/5
發文字號:府建管二字第1130013869號
主旨:貴公司(鄉林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)申請註銷專任工程人員王永強 君(身分證統一編號:D1216****;建證字第3045號)受聘登記壹案,合於規定准予註銷受聘,請查
照。
說明函: 一、依據貴公司113年02月20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辦理。
二、貴公司檢附申請書件敘明王君業於113年02月09日離職,請依營造業法第40條規定於三個月內另聘之。
三、請於文到10日內攜帶公司暨負責人印鑑、本函及領件人身分證,至本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辦理有關領證冊手續。
四、本文刊登於本府縣公報。
五、本案僅就所附之書面資料認定,上開資料若有不實者,申請人依法負其責任。
正本:鄉林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
副本:王永強 君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、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營建管理組、臺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雲林縣辦事處、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、本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、本府建設處